全过程人民民主赋能国家治理:现实可能、作用机理与实践路径 | 政治
摘 要
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国家治理的制度安排和程序设计,对于国家治理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同时,国家治理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政治主题和发展支撑,二者的耦合共进为全过程人民民主赋能国家治理提供了现实可能。全过程人民民主赋能国家治理有着深刻的作用机理,即通过民意与法治的良性互动实现融合化治理、通过价值与工具的弹性整合实现整体化治理、通过程序与实效的规则创设实现规范化治理、通过民主与集中的双轮驱动实现科学化治理。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要在充分发挥这一作用机理的基础上,全面提升民主治理主体的能力、全面实现民主治理制度化提升、全面探索民主治理智能化机制、全面总结民主治理的中国故事,要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赋能国家治理的实践,不断促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关键词 :全过程人民民主 国家治理 民主治理 民主协商
人类社会发展经验表明,民主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之一,是全人类的普遍价值追求。在一定条件下,民主的程序机制及其制度安排能够嵌入国家治理的过程之中实现效能转化,并成为一个国家的政治标签。近代以来,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凭借其强大的经济实力和历史优势,将其标榜的民主实现机制进行普遍“推销”,在世界多国建立起西式民主制度。然而,由于资本主义民主的短暂性、资本性等固有局限性,当今世界不少国家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民主治理危机和民主滑坡现象。在中国,人民民主却得以克服西式民主的思维钳制,从实现机制上实现了全过程,整个国家民主政治焕发出强大的生机与活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走的是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1]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三次提到“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2],丰富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深化了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开创了人类民主文明新形态。全过程人民民主形成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民民主实践,凝聚着全体中国人民的政治智慧和价值认同,对于推动国家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乃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全过程人民民主成为新时代治国理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全过程人民民主何以赋能国家治理,需要深入探寻其良性价值功能发挥的作用机理;全过程人民民主以何赋能国家治理,需要在现有功能基础上继续完善其理论与实践,使这一新型民主形态真正“可实践、可运行”[3],使民主治理过程真正看得见、摸得着。同时,西方民主乱象与中国民主之治的鲜明对比,也需要我们总结这一作用机理,在推动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同时,为世界民主治理提供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广泛真实的人民民主和有效的国家治理是中国人民乃至全人类的共同追求,二者的逻辑契合和有效互动能够在某种程度上实现二者的双向发展,从而使全过程人民民主赋能国家治理成为可能。一方面,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国家治理的制度安排和程序设计;另一方面,国家治理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政治主题和发展支撑。国家治理的政治本质是民主治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趋向是良政善治。全过程人民民主与国家治理在理论上逻辑契合、互联互动,在实践中合理嵌入、耦合共进。
(一)全过程人民民主:国家治理的制度安排和程序设计
伴随着国家的产生与发展,国家治理成为一个国家不可忽略的重要理论与实践课题。“在国家没有消亡之前,国家治理是最大的政治,是一个社会政治活动最集中的体现。”[4]中国国家治理过程离不开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保障和模式支撑。一百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人民民主从一种价值理念发展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治理机制和理论形态,深入到国家治理的全方面、各环节。邓小平指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5]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形态的最新概括,是国家治理的制度安排和程序设计。
一方面,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国家治理的制度安排。全过程人民民主体现了我国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的本质特征和价值追求,完全可以说是一种制度安排,“是具有显著制度优势的高质量民主”[6]。正是这一制度安排推动国家治理的有效实现和治理效能的有效转化。首先,这一制度安排能够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国家治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过程人民民主能够为全体人民提供充分的民主参与渠道和平台,使人民可以全面、广泛、深入地参与国家公共决策的制定与各项事务的管理,从而最大限度调动全体人民的民主政治参与热情,保障全体人民的人民民主权利。其次,这一制度安排能够广泛收集民意、汇集民智。全过程人民民主能够广泛汇聚亿万人民群众的智慧,从而以民众智慧构筑起国家治理的强大力量。最后,这一制度安排可以以协商共识的方式形成强大的国家治理合力。国家治理不是单一主体的活动,而是全社会多元主体的共同活动;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安排和保证下,多元主体可以实现有效整合,形成平等协商、广泛参与、人人尽责、共享成果的“国家治理共同体”。
另一方面,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国家治理的程序设计。在全过程人民民主语境下,民主不是一种统治人民的方式和手段,而是一种服务人民、维护人民利益、满足人民需求、优化资源配置的程序设计和方式方法。人民当家作主需要以一系列现实运作形态和机制为依托,并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加以优化和调适,从而更好地提升民主绩效和质量。全过程人民民主正是以“参与-回应”和“协商-监督”为现实形态和运作机制的具体体现和程序设计,能够丰富人民当家作主实践。另外,全过程人民民主以人民利益的最大化实现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使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理念直接转化为保障人民民主政治利益的实践。长期以来,我国形成了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五种环节的民主政治参与程序和机制,这五种环节的互动、互联、互补构成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完整链条,进而使全过程人民民主成为国家治理的程序设计。在这一有序链条中,由于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民主选举承担着基础性作用。人民通过选举各级人大代表组成国家权力机关,间接行使国家权力,参与国家治理;通过协商民主的七种协商渠道,有效整合不同利益群体意见和要求,尊重根本利益,通过协商努力形成共识,在筑牢全国人民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的过程中形成国家治理合力;在民主集中制原则下,通过民主决策凝心聚力,可以形成自下而上的意愿表达和自上而下的民意收集,双向发力推动科学民主决策,为国家治理提供路径选择;通过民主管理,人民广泛参加国家事务、企事业特别是基层的管理,增强民主获得感,全面行使公民基本权利;民主监督也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使国家治理在人民群众的监督下全过程运行,增强国家治理的公信力。
(二)国家治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政治主题和发展支撑
国家治理能力是检验一个国家民主发展水平和状况的重要参考。国家治理之于民主发展过程的作用,“在于它能否有能力将其所创造的一切转化为民主发展的动力与资源”[7]。国家治理致力于整合各领域之间的复合形态,强调国家治理过程中各种关系的系统性、协调性和总体性,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政治主题,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重要的现实支撑。
一方面,国家治理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政治主题。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不断深化各领域改革的必然结果。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中不断发展,而国家治理则是这一发展过程的政治主题。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建立了工农苏维埃民主政权,劳动人民首次成为政权的主人。抗日战争期间,中国共产党开创了“三三制”政权,陕甘宁边区人民参与民主治理的观念深入人心。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五四宪法”的颁布,标志着中国民主法制建设的开始,人民民主成为国家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改革开放以来,保障人民民主的各项基本制度不断完善,法治国家建设稳步推进,基层民主实践快速发展,从而有效推动了国家治理的制度化、法治化、民主化。进入新时代,“协商民主深深嵌入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全过程”[8],全过程人民民主以协商民主为实践典范,在不断推动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过程中推动国家治理的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新时代的提出,顺应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政治需要,并以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赋能国家治理,充分发挥展示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国家治理功能。全过程人民民主嵌入国家治理,成为新时代民主治理的新任务,以及推进党和国家实现“民主强国”的重要理论课题与实践方法。
另一方面,国家治理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支撑。民主过程本身有着内在的张力,这一张力不可避免地使民主发展以国家治理和社会进步为支撑。具体而言,一是国家治理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疏通参与渠道。人民参与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表现。随着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有序推进,人民参与民主治理和民主决策的渠道日益多样和畅通,有效贯通了中央与地方、上级与下级。二是国家治理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拓展实践场域。随着改革的深化与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治理场域逐渐从国家治理场域中分离出来,不断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全过程人民民主有效适应了社会治理渐趋活跃的要求,不断探索形成了民主恳谈会、议事会、对话会等多种多样的社会治理形式,从而提升了人民的民主参与度,拓展了人民的民主参与场域。三是国家治理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制度支撑。人民当家作主的新型政治制度体系的不断发展,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充分的制度保障。国家治理归根结底是制度化的社会提升,即通过政治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把全过程人民民主嵌入到国家治理的制度设计之中,从而在制度化发展的同时完善人民民主。总之,通过国家治理实践可以反哺全过程人民民主,从而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与实践更加完善。
(三)民主治理:全过程人民民主与国家治理的耦合共进
现代国家治理在一定程度上就是民主治理[9]。在中国,全过程人民民主与国家治理具有天然的相容性,全过程人民民主与国家治理的耦合共进对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来说,无疑是一个重要的赋能实践。从时间上看,全过程人民民主与国家治理逻辑共生、耦合共进。1949年新中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现代国家治理的开端,也标志着中国开启了实现人民民主的新纪元。从目标上看,全过程人民民主与国家治理有着实现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协调均衡、保证社会公平正义、培育公民精神和民主精神、保证人民主体权利和实现主体平等等共同的价值追求。从价值上看,国家治理与全过程人民民主相伴相随,实现了国家治理与人民意志的统一。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致力于拓展人民群众参与国家治理和公共决策的渠道,在制度建构与民主实践的良性互动中深化民主治理,积极打造共建共商共治的社会治理格局,使国家在符合人民意志的基础上实现共治、良治、善治。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区别于西方选举民主的崭新的治理型民主形态。不同于西方精英型国家治理模式下发展出来的选举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内含着民主治理的特质。一方面,人民选出来的代表能够真正代表人民根本利益,不负人民赋予的光辉使命,始终为人民群众解难题、办实事。人民民主不是话语欺骗或虚张声势,而是强调民主治理绩效,即以优质的民主治理绩效回应、回报、回馈人民,真正体现了我国民主的真实性。另一方面,人民不是在投票时被“唤醒”,而是既有着投票的权利,也有着合理表达意见和建议的权利。民意表达和利益整合平台的全过程存在,使得人民可以通过多种渠道进行民意表达和政治参与。总之,在我国,人民自始至终参与着民主,并凭借这种真实、广泛、有效的民主参与过程实现对国家的治理。
全过程人民民主赋能国家治理是新时代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战略选择,它有着深刻的作用机理,即通过民意与法治的良性互动实现融合化治理、通过价值与工具的弹性整合实现整体化治理、通过程序与实效的规则创设实现规范化治理、通过民主与集中的双轮驱动实现科学化治理,并在这一过程中顺应发展大势、凝聚民主共识、彰显制度优势,从而推动“中国之治”迈向新台阶。
(一)融合化治理:民意与法治的良性互动
全过程人民民主赋能国家治理的逻辑起点是人民需求,目的是使国家治理民主化和法治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这一赋能实践中的有效制度载体,以一只“看得见的手”广泛汇聚民意、强化法治保障,促进民意与法治的良性互动,使立法过程从设计到运行都更加“接地气”、更加顺应民意,有效保证全过程人民民主赋能国家治理。例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020年10月表决通过的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就是在采纳了一名中学生的建议后,在草案中删去了“对未成年人监护人缴纳保证金的有关规定”[10]。
民意即人民意志、人民意愿,是民主治理融合化的重要着力点之一。民主“这个概念每次都随着人民的变化而变化”[11]。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以人民利益为中心的民主的同义语,是围绕人民群众的民主政治需要、民主参与意识而展开资源配置的有效方式。全过程人民民主以民意为参照,并将民意有效转化为国家治理的方法实践。如此,全过程人民民主能够极大地激发人民群众参与国家治理的热情和意愿,并在畅通的民意表达渠道、多样的民意表达方式的保证下,融合国家治理的基层群众智慧,从而形成上下一致、合理贯通的民主善治合力,提升国家治理效能。
法治即依法治国,也是民主治理融合化的重要着力点之一。法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赋能国家治理的重要保障,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法治能够保障公民民主权利。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了人民主权,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并对公民权利进行了有效规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二是法治能够保障我国民主制度。民主制度的确立和运行,都需要法治保障,即通过法治防止民主制度运行过程中的异化和失范行为。三是法治能够保障民主程序。民主程序产生共同体的公共利益和公共意志,而法治可以使公共利益和公共意志得到贯彻与执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新时代的提出,充分彰显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法治功能。特别是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的确立,实现了民意与法治的高度结合,贯通了中央与地方、上级与下级的立法联系,一头连着国家最高立法机关,一头连着普通基层群众,大大扩展了民主立法的范围。
在民意和法治的良性互动下,人民群众得以在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的范围和约束下充分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并积极参与国家各项民主决策和立法过程,进入相关程序充分发表自己的想法主张和利益诉求,从而直接参与民主全过程,直接参与国家治理,使国家治理在民意与法治良性互动的过程中深度融合。
(二)整体化治理:价值与工具的弹性整合
全过程人民民主赋能国家治理是一种整体化的治理。它能够借助一定的工具和方法协调多元主体的价值冲突,实现价值冲突与工具方法的弹性整合,精准了解多元主体需求、处理多元主体意见分歧、化解多元主体利益矛盾,从而摒弃多元主体的碎片化发展需求,以整体的民主共识、聚合的民主力量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赋能国家治理实现整体化。例如,2020年6月19日,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上,不同利益主体就展开了一场关于小餐饮店是否应该入网的“交锋”,在互动与协调中实现了方法方式的创新,在民主交锋中实现了价值与工具的弹性整合。
在全过程人民民主赋能国家治理的过程中,多元主体由于自身利益和身份地位的不同,所采用的方式手段、所思考的方案对策可能存在价值冲突,这就需要一定的工具方法来进行缓和和协调。国家在其中理所当然地成为了“凌驾于这些形形色色群体之上规制它们之间相互作用的制度性权力”[12]。全过程人民民主赋能国家治理,就是将全过程人民民主所展现出的主体范围优势、程序优势、规则优势等进行整合和优化后,以完善的多元主体参与实践推动国家治理的赋能实现和政治秩序的良性运转。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从中国国情和现实情况出发,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民主程序与国家治理相统一,坚持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相统一,由此超越了西式民主发展模式的思维束缚和治理模式,精准了解、精准服务多元主体需求,真正实现了价值与冲突的弹性整合。因此,价值与工具的弹性整合是全过程人民民主赋能国家治理的作用机理之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居民的事居民议,居民的事居民定’,有利于增强社区居民的归属感和主人翁意识,提高社区治理和服务的精准化、精细化水平。”[10]从成立“小院议事厅”的胡同治理到浙江温岭的民主恳谈会,从苏州面对面的“协商议事室”到网络交流民主平台的“枫桥经验”,一项项全过程人民民主价值与工具的弹性整合实践,使人民群众的政治力量逐渐凝聚为一体,成为整体的人民,进而使国家治理逐渐整体化,使国家立法、民主决策真正体现人民意志,真正成为国家运行和国家治理的基本准绳。正因如此,全过程人民民主能够整合多元主体利益,凝聚价值共识,锚定共同追求,使国家治理在一次次的“民主交锋”中得到整体化实现。
(三)规范化治理:程序与实效的规则创设
全过程人民民主赋能国家治理是一种规范化的治理。它既需要依靠一定的程序设计和制度安排,也需要注重民主治理的现实成效。全过程人民民主体现了民主程序和民主成果的统一,能够在程序与实效的规则创设中真正解决实际问题,从而实现国家治理的规范化。例如,2021年,北京市东城区景山街道工作人员通过对人大换届选举的程序和意义的全面讲解,使选民在基本程序范围内充分行使权利,使选举在体现人民意愿的同时更加科学合理。
全过程人民民主赋能国家治理是注重程序的。“离开可操作化的程序,没有真正的民主。”[13]全过程人民民主凭借“调研-制定-调整-执行-反馈”程序机制和闭环链条,通过实现民主权利、满足利益需求、广泛政治参与、民主协商共识、民主监督实践等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上下一致、内外联动的民主环节,贯通人民需求与人民监督,既保证了中国共产党有效“输入”人民需求和监督内容,又保证了政策措施的有效“输出”;既保证了人民意见的有序化表达,又保证了民主治理成效的有效转化。
全过程人民民主赋能国家治理是注重实效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要解决的问题的。”[14]全过程人民民主赋能国家治理具有广泛的真实性。具体而言,一是体现人民意志。全过程人民民主始终坚持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15]这一基本原则,致力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人民主体地位,以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切实的现实问题为最终归宿。二是保障人民权益。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尊重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还以完善的程序机制和调查研究、协商对话、社会听证、民主恳谈等多样的民主方式保障人民基本权利的实现。三是激发人民创造活力。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倾听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回应人民群众的现实期待,在人民群众中广泛商量、集思广益、凝聚共识,从而充分激发人民群众创造活力,实现科学民主决策。四是完善的制度体系予以充分保证。在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的多重保证下,人民依法参与民主选举、通过民主协商参与民主决策和国家治理,且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均得以在法制框架内充分实现。
程序与实效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两个维度,二者的规则创设过程也是全过程人民民主赋能国家治理的内在机理。民主程序为民主实效提供了方法手段,民主实效为民主程序提供了目的方向。在民主程序的保驾护航下,民主实效才不会成为空谈;在民主实效的理念驱动下,民主程序才会更加完善。正是在二者有效互动和相互促进的规范过程中,全过程人民民主才能实现赋能国家治理方式的规范化。
(四)科学化治理:民主与集中的双轮驱动
全过程人民民主赋能国家治理是一种科学化的治理,它是充分发挥我国民主集中制的制度优势以进行国家治理的有效模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重要标志。”[16]在我国,民主与集中相辅相成、相伴而生,民主是集中的前提和基础,集中是民主的指导和归宿。正是由于民主与集中的这种双轮驱动,使各个国家机关在党的统一领导下既发挥各自优势又在民主基础上密切合作,克服了职权分配的分散化、竞争化,提高了各自的工作效率,在推动决策科学化的同时又能够推动国家治理的科学化发展,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国家治理效能发挥提供充分的原则、制度和组织支撑。
作为人民民主的具体实现形式,全过程人民民主赋能国家治理的科学化作用机理依靠民主与集中的双轮驱动。一方面,民主治理是全过程人民民主赋能国家治理的题中之义。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要求。国家治理正是在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和民主监督中得以实现的。“没有民主,不可能有正确的集中,因为大家意见分歧,没有统一的认识,集中制就建立不起来。”[17]缺少民主过程特别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加持,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就无法真正代表人民,甚至难以落实和实施。另一方面,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是散乱的民主,而是在中国共产党集中统一领导下的民主。中国共产党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构建者、实践者、坚持者和推动者,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有强大的社会动员和组织能力,并能够自觉承担起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伟大使命。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民主治理区别于西式民主治理的最显著优势与特征,它贯穿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过程始终,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起着决定性的影响。党的全面领导能够将分散的民主主体和民主意见有效集中起来,协调、优化并整合各方面力量,使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民主治理效能得以有效和充分地发挥。
总之,在民主与集中的双轮驱动下形成的民主集中制,以制度和原则的力量确保人民广泛参与民主治理决策,实现了多元利益主体差异化的协调和整合,在国家治理现实的基础上开创了“集体领导”的更为有序和高效的制度形式和民主范式,使国家治理更加科学化。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作出重要指示:“我们要继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治国理政的政策措施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和国家机关各个方面各个层级工作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工作上来。”[18]在国家治理层面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就是要从主体、程序、资源、话语等四个方面更好地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赋能国家治理,以更为完善的民主形态筑牢国家治理的民主根基。
(一)主体赋能:全面提升民主治理主体的能力
实现多元主体共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赋能国家治理的应然形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国家治理体系的大棋局中,党中央是坐镇中军帐的‘帅’,车马炮各展其长,一盘棋大局分明。”[19]也就是说,国家治理是一项庞大、系统而复杂的工程,需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现多元主体的密切配合和协同治理。
第一,强化党的领导,坚持以党内民主带动全过程人民民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党的领导,最根本的是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20]作为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党内民主作风、民主意识、民主执行能力等对于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具有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勇于承担民主责任,完善党内民主监督机制,以高度的民主自觉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赋能国家治理的全部实践活动之中,防止党内民主与全过程人民民主相脱节,确保党和国家各项民主决策、民主立法、民主监督和贯彻执行能够体现人民意志、回应人民期待,筑牢国家治理的民主基石。
第二,加强宣传教育,培育人民群众民主参与意识和民主参与能力。参与是民主的基础,而参与意识与能力又是民主参与的基础。因此,要通过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方式,不断扩大参与民主治理的群众主体覆盖面,同时不断增强其民主治理的法治观念和规则意识,保证其依法有序行使民主权利,强化全过程人民民主赋能国家治理的人民群众主体责任。一方面,要培育高素质的教育者。“在这个阶级内部,一部分人是作为该阶级的思想家而出现的。”[21]通过完善学习内容和学习制度,不断夯实教育者的理论基础、专业素养和民主教育水平。另一方面,要增强人民群众的民主参与意识与能力。依托文化建设,使人民群众自觉承担起关心国家决策、参与民主治理的责任,增进民主共识,促进人民群众参与民主治理的知行统一和知行转化。
第三,培育民主治理的人才队伍,为民主治理提供智库。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全过程人民民主赋能国家治理实践中的主力军作用,始终不忘人民重托,不断拓宽人大代表反映群众呼声的广度和深度,提高“求解性思维”的实践转化能力,及时、准确地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转化为提案和建议;不断扩充民主治理过程中的专家队伍,包括律师、各民生领域学者、政协委员等;不断增强民主治理的人才队伍“逆向公众参与”[22]能力即变被动等待群众民主参与为主动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
(二)程序赋能:全面实现民主治理制度化提升
良好的民主治理程序能够将公共利益和公共意志有效集中整合,在贯彻执行的同时实现民主治理的制度化和法治化提升。程序赋能意味着民主治理过程中的一切必要因素都要在相应的制度、程序、规范等的规定下进行体现和保障,并得到长期和稳定地落实。
第一,推动民主治理流程的开放式决策。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的广泛应用与逐渐普及,将民主程序纳入法治框架,全面彰显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国家治理优势。基于这一民主实践,可以将其扩大化,形成民主治理流程的开放式决策。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广泛政治优势,不应仅仅局限于立法决策层面,而应扩充联系点项目和议题,在人民当家作主的新型政治制度体系保障下,打破信息流通的封闭性和滞后性,使基层群众在社会治安防控、生态环境改善、经济发展等多方面参与国家治理。
第二,完善群众意见筛选流程。在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保障下,优化群众意见筛选流程,将分散的群众意见有效转化为民主共识。现实地看,数以万计的群众意见不可能全部采纳,那些不涉及公共利益、不具有操作可能性甚至违反政策法规的意见需要剔除,而可被采纳的建议则需要总结出来进行分类整理,并进行二次筛选选出最优意见。同时,公开召开“协商会议”,有意愿参加的成年公民均可参加,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决策咨询专家等社会组织精英参与筛选、讨论与指导。最后,将筛选结果予以公示,在保障公民知情权和参与权的同时,允许相关群众继续进行意见反馈和民主监督,不断完善公共决策或民主立法内容。
第三,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需要紧贴人民群众民主参与的呼声,紧扣国家治理的法律需求,不断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以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国家治理实践反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完善。要不断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的运行机制、工作和立法程序、组织原则、工作职责等,使全过程人民民主赋能国家治理实践在根本政治制度的保障下运行有序、渠道完整、方法多样,真实、广泛、全面、生动、具体地体现在人大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同时使人大工作真正落实到民主治理的决策、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
(三)资源赋能:全面探索民主治理智能化机制
随着民主治理工具的日益现代化,全面探索全过程人民民主赋能国家治理的智能化实现机制成为了时代发展所需。不断创新民主治理的合理化资源,更新民主治理的手段和工具,使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合理应用现代技术平台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有效减少民主治理运行成本,提升民主治理实践效益。
第一,探索“数字空间格局”民主治理新机制。政府与群众的互联互通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现实体现,直接决定了各项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在降低民主运行成本的现实需要下,全面探索民主治理智能化机制显得尤为必要。具有便捷性、虚拟性、开放性、平等性、互动性、超空间性等特征、能够容纳海量信息的互联网有效顺应了这一现实需要,从而逐渐成为凝聚民智、汇集民意的最优场域。政府可以借助互联网技术方便快捷地了解群众关切,通过官方网站、短视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基层群众传递最新政策规定,并及时、有效地接受群众反馈和监督。充分打造“数字民主”、在降低全过程人民民主运行成本的同时提升国家治理效能已经成为当务之急。具体而言,就是要在线下保证人民广泛参与民主治理过程的同时,着力建设多平台、多渠道、多方式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民主治理智能化新机制,发挥数字化民主治理优势,推动“线上-线下”协同式推进,使全过程人民民主数字化充分嵌入民主政治制度和国家治理过程。
第二,借助人工智能技术和区块链技术,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程序机制。人工智能是人类智力的物化表现,通过对民众意愿的广泛筹集和合理分析,能够大幅度提升民主实现的效率。因此,要充分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加强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和公共需求精准预测,畅通政府与公众的交互渠道”[23]。区块链技术的融合和赋能,又能有效弥补信息收集方式可能导致的隐私泄露“隐患”。区块链技术可以将各种数据资源合理分布在节点之中并实现点对点的有效传输,通过共识机制和多种加密算法充分保护公民隐私。人工智能技术和区块链技术的有效结合,能够助力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扩大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覆盖范围,提升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质量,增强人民参与民主政治的积极性和获得感,并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赋能国家治理的效能提升。
第三,畅通全过程人民民主赋能国家治理的运作渠道。当前,民主治理有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政协、基层自治、政府与民众共治等多种运作渠道,基本上满足了国家治理的渠道需求,但依然存在着渠道广度有限和深度不够的现实问题。因此,要在符合法律规范的前提下积极拓展民主治理的范围和边界,积极拓展民主发展空间,使全过程人民民主在自身时间上继起的同时保证在空间上的协同,形成全过程人民民主赋能国家治理的全面系统交织和完善的运作渠道谱系。
(四)话语赋能:全面总结民主治理的中国故事
中国故事是展现中国形象、中国文化、中国历史的现实手段和重要载体。完全可以说,“讲故事,是国际传播的最佳方式”[24]。所谓话语赋能,就是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国家治理实践有效转化为可供研究和借鉴的基本经验、可供传播的话语故事,努力构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话语体系,在为国家治理的深入推进提供理论指导的同时,解构西方民主话语霸权,向处于民主困境中的国家和地区贡献民主治理的中国方案和中国智慧。
第一,坚定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话语自信,以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大众化传播提升人民群众参与国家治理的热情。随着我国生产力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并对自身的民主权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要及时转换人民民主的话语体系,努力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从学术话语、政治话语向大众话语、网络话语的迭代升级和表达对接,进而引导人民群众将充分的全过程人民民主话语自信有效转化为参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国家治理行动自觉,在打通全过程人民民主话语场域的同时,实现国家治理的参与合理和效能提升。
第二,坚持理论创新,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赋能国家治理作用机理的理论阐释。实现话语赋能,必须深入总结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国家治理功能、作用机理和实践经验,构建起聚合民主治理过程的理性话语能量。同时,注意厘清全过程人民民主赋能国家治理的基本特点和话语表达,夯实话语赋能的学理支撑,克服学术话语的抽象性表达,在鲜明的逻辑依据和实践事实中发现规律、成熟规律,在理论与实践的相互印证中总结经验、升华经验。
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国家治理过程中所形成的丰富的实践样态,为推动形成民主治理的中国话语提供了现实支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国家是不是民主,应该由这个国家的人民来评判,而不应该由外部少数人指手画脚来评判。”[18]因此,要立足中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民主治理实践,善于讲述中国故事、归纳发展成就,彰显中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国家治理实践对于世界民主治理的积极贡献;系统梳理中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意蕴、历史演进和发展方向,阐明全过程人民民主赋能国家治理的现实形态,讲清楚中国民主治理的世界意义和国际取向,积极回应西方国家的民主质疑;揭示全过程人民民主赋能国家治理的内在优越性,充分展示中国民主治理的价值追求和发展魅力。总之,只有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国家治理实践有效转化为可供传播的话语故事,才能在凝聚民主治理共识、增强民主治理自信的同时,塑造中国的民主国家形象,赢得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国际话语权。
注释:
[1]习近平:《论人民当家作主》,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1年,第303页。[2]《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人民日报》,2021年11月17日。
[3]林尚立:《论人民民主》,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123页。
[4]张成福、党秀云:《马克思主义的国家治理观》,《教学与研究》,2016年第4期。
[5]邓小平文选(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168页。
[6]樊鹏:《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显著制度优势的高质量民主》,《政治学研究》,2021年第4期。
[7]林尚立:《当代中国政治:基础与发展》,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16年,第326页。
[8]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年,第294页。
[9]俞可平:《论国家治理现代化》,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第4~5页。
[10]《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筑牢民主基石——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述评》,《人民日报》,2021年10月13日。
[1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十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14页。
[12](美)安德鲁·奥尔特曼:《批判法学——一个自由主义的批评》,信春鹰等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23页。
[13]陈明明:《民主制度化在于完善可操作化程序》,《社会科学报》,2017年3月23日。
[14]习近平:《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18页。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北京,人民出版社,2018年,第8页。
[16]中共中央宣传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北京,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74页。
[17]毛泽东文集(第八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293-294页。
[18]《习近平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人民日报》,2021年10月15日第1版。
[19]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政治建设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年,第31页。
[20]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20年,第85页。
[2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179页。
[22]王绍光:《祛魅与超越》,北京,中信出版社,2010年,第201-206页。
[23]《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29页。
[24]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年,第2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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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研究”(项目编号:21FKSB033)。
作者简介
董树彬,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何建春,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本文原载于《学习与实践》2022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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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界定、价值阐释与现实进路——基于农村基层民主视角的考察(作者:谢晓通 章荣君)